⒈ 合二姓為婚姻。指婚娶。
引《國(guó)語·晉語四》:“故異德合姓,同德合義。”韋昭 注:“合姓,合二姓為婚姻?!?br / data-t9zj="9YITud">唐 權(quán)德輿 《唐故贈(zèng)尚書右仆射李公墓志銘序》:“凡三合姓,初曰 范陽 盧夫人 ……次 京兆 韋氏 二夫人?!?br / data-Qoxi="fB8oJu">宋 梅堯臣 《悲書》詩(shī):“雖死情難遷,合姓義已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