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焚燒身體。舊時宗教信徒以之作為一種祈禱、贖罪行為。
⒈ 焚燒身體。舊時宗教信徒以之作為一種祈禱、贖罪行為。
引《法苑珠林》卷三四:“若所傳無謬者,當(dāng)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爛?!?br / data-cozh="lh3PLC">宋 郭彖 《睽車志》卷一:“自言所積惡業(yè)至重,須焚身以懺?!?br / data-E9G9="S5XW7W">魯迅 《而已集·略談香港》:“一個和尚去告狀追債,而債戶商同通事,將他的狀子改成自愿焚身了。”
⒉ 猶喪生。焚,通“僨”。
引《左傳·襄公二十四年》:“象有齒以焚其身,賄也?!?br / data-BQGZ="bZHe9G">孔穎達 疏引 服虔 曰:“焚,讀曰僨;僨,僵也。為生齒牙,僵仆其身?!?br / data-yEfq="9PrBfy">后用以比喻因貪利或積財而得禍。 唐 沉仲 《象環(huán)賦》:“取其焚身之齒,奮其截肪之色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