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敬稱對方的來函。
引唐 韓愈 《答魏博田仆射書》:“贊善十一郎行,已附狀,伏計尋上達?!?br / data-pPos="aceUD4">宋 歐陽修 《與尹師魯書》之三:“兩路地壤相接,幸時文字往還,然闕附狀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