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依居住地區(qū)的次第,由近及遠(yuǎn)。
⒈ 謂依居住地區(qū)的次第,由近及遠(yuǎn)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凡民訟以地比正之?!?br / data-76Hr="KkDDnD">鄭玄 注:“鄭司農(nóng) 云:‘以田畔所與比正斷其訟?!?br / data-NmEr="RRKrkI">《史記·平準(zhǔn)書(shū)》:“南陽(yáng)、漢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,傳車(chē)馬被具?!?br / data-EQjI="nV6cY1">司馬貞 索隱:“謂 南陽(yáng)、漢中 以往之郡,各以其地比近給初郡。初郡,即 西南夷 初所置之郡。”
《漢書(shū)·食貨志下》:“南陽(yáng)、漢中 以往,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,傳車(chē)馬被具?!?br / data-ZbDp="QmMp69">顏師古 注:“地比,謂依其次第,自近及遠(yuǎn)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