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短矮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典同》“陂聲散” 漢 鄭玄 注:“鄭 大夫……陂讀為人短罷之罷?!?br / data-AMXn="7E9Iro">陸德明 釋文:“罷,皮買(mǎi)反,字或作矲,音同。 桂林 之間謂人短為矲矮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