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

夫妻矛盾再度惡化
她起訴離婚要財產(chǎn)
2006 年底,在孩子快要過周歲的前些天,為些小矛盾莉抱著孩子回娘家了。她這樣做是專門為難我和我父母的。因為我結(jié)婚和孩子滿月都沒有在十堰老家操辦酒席,加之我家親戚多,父母親戚都指望著在兒子周歲的時候回老家擺酒席。為此,我母親在老家專門養(yǎng)了頭大肥豬,豆腐也都做好了。莉正是想借此發(fā)威,逼迫我去接她回來好讓我向她服軟。
我已經(jīng)厭煩了莉的種種無理,再不想她由著性子行事了,所以我沒有去接她。
可是,我父親卻去了。岳父竟然不放人。莉父親說他閨女是有男人的人,得讓她男人親自去接才能讓莉回。她哥說,莉和孩子住在娘家吃喝,要我拿生活費。還對我父親說要去法院告我,可憐我父親失望回家。
估計岳父覺得嫁出去的姑娘抱著孩子在娘家過年不是個事兒,于是表面上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他家里過年,實質(zhì)上是想讓我過去接莉母子。樹怕傷根人怕傷心,很多事情累積起來,莉把我傷得太狠了,我就是不想遷就她,所以依然沒有去接她。就這樣,莉和孩子,在娘家一直住到元宵節(jié)。
元宵節(jié)后,可能是意識到我態(tài)度堅決,岳父妥協(xié)了,主動打電話勸我去接,說莉也愿意回來。3月9日我去了莉家后,莉一家人對這些事情只字沒提。
把莉和孩子接回來后,我們兩人還是不斷地冷戰(zhàn)或吵鬧著。
2007年4月,莉把孩子扔在家里,去了東莞。這段時間,她發(fā)各種不堪入目的短信攻擊辱罵我,我不理會她,她打電話我也不接。后來,莉又發(fā)了些認錯的短信,我還是不理。
由于我經(jīng)常要到各個地區(qū)去出差,從2007年4月到現(xiàn)在,一年多以來,我年邁的父母一直撫養(yǎng)著我的兒子。
2008年2月份,莉從外地回到湖北。
同年3月19日,她提出離婚,要房子要存款。
以前她也曾經(jīng)多次在我面前不知羞恥地揚言過:”憑我這長相,不管白道黑道的,只要我跟他睡一覺,他就會替我賣命......“這種卑鄙的話,讓我很惡心。
這期間,莉抓住了我父母不想惹是非的心理,又想以我父母來壓我,讓我向她求和。但我不會。
離婚之事,因為區(qū)屬法院管轄權(quán)的問題,拖來拖去,僵持到現(xiàn)在。
現(xiàn)在,我也不想去指責她,只怪我當時太草率了,所經(jīng)歷的痛苦,就是我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